关于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22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院基金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2018年国家基金结题报告请于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纸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和财务盖章签字后,交到物理学院斯文处。

2、2019年国家基金申请请在2月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我们进行形式审查,3月5日下午下班前交正式纸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和参与人签好字,交到物理学院斯文处。

3、请没有开通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的老师和斯文老师联系,发送邮件写清 :姓名、邮箱地址、联系方式、职称,发送到siwen@ustc.edu.cn

4、以下是具体基金申请要求,请仔细研读。


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相关政策变化

1. 开展试点分类申请和评审,涉及的项目类型和学科如下:

1)重点项目

2)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


科学部

试点的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

A04

物理学I

化学

B01-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

D05

大气科学

工材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

G03

经济科学

医学

H16

肿瘤学

试点申请项目填写时有“科学问题属性”选择,需选择一项对应的科学问题,并做800字以内的说明,内容将在申请书的简表信息页之后。(系统页面中有试点工作的说明,提交时系统会根据试点要求做必填项检查)。

2. 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

青年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取消参与人信息。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本次提交申请材料时,请申请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书纸质件一份,需负责人亲笔签字,不需参与人签字,不需盖章。

3. 优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管理。

1)公开发布指南,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自主申请。

2)增加资助指标,每年15项。每个科学部2项(其中管理科学部1项)。

3)资助周期为“5年+5年”,5年一个资助周期,最多资助两期。

4)一个资助周期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8000万元(数学和管理科学不超过6000万元)。

5) 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合计不多于5人;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超过3个。

4. 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模式。

1)在资助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资助期限由6年缩短为5年。

2)资助由每年的38项增加到46项,每个科学部在原有的指标基础上各增加一项。

3)在研(2013-2018年批准资助)和新批准(2019年及以后批准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延续资助。

5. 申请管理要求进一步简化,填写要求进一步规范化。

1)杰青及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2)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4)关键词选择规范化。要求前两个关键词必须从系统提供词库中选择。

5)个人简历简洁化。代表性论著(包括论文与专著,合计5项以内),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合计10项以内)。

6参与人网络确认参加申请项目。系统给参与人与合作研究单位的联系人发送参与项目申请通知,包含承诺书与确认信息,需申请人确认参加申请项目。

6. 加强科研诚信管理

针对“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签署项目申请诚信承诺书。针对“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署项目申请诚信承诺书。


二、关于限项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 上一年度获得资助、本年度不能申请同类型项目;

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承担总数不超过3项;

4. 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优青、杰青);

5. 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限负责1项,当年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面上项目;

6. 仪器类限1项;

7.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申请1年;

8. 不得同时申请创新研究群体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在研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与参与人不得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9.补充:

1) 以下项目计入限项申请范围之内:处于评审阶段的申请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201912月结题的项目。

2)申请人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限项申请规定。

3)非高级职称→高级职称: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特别注意:关于系统提示参加人证件号信息被使用的次数。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书时,系统提示参加人证件号信息被使用的次数(按违规情况):所有的检查项均以“证件号”为人的唯一标识;除了证件类型选择“二代身份证”的情况强制判断,其他的“军人证件、回乡证、台胞证、护照”均只是提示不做强制。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申请书预算填写中的“预算说明书”一栏中要求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预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详细说明,有合作单位共同申请的项目在预算说明书中需填写合作单位那部分经费预算明细。

申请书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填写完毕后提前打印,交于校财务处审核,经校财务处审核合格后正式提交及打印申请书。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时间安排:

1. 2019224日前,各二级单位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纸质件至科研部。

2. 201936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申请人账号开通,答疑,审查,盖章等申报相关工作。

3. 201938日,各二级单位正式提交项目申请材料至科研部。

五、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2.申请书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件一份,需负责人亲笔签字,不需参与人签字,不需盖章

3.申请系统填报相关技术问题可登录QQ联系在线咨询或者致电010-62317474咨询。


4.科研部统一接收二级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